为啥酒驾事故逐年上升?

31.05.2016  22:03
  自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银川市因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共发生259起。其中,2011年17起、2012年29起、2013年35起、2014年82起、2015年96起(据本报5月23日报道)。数据显示,随着法律严惩、交警打击的力度加大,因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不但没有逐年下降,反而逐年上升,相信会让许多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是不是很奇怪?按说,有法律的震慑、交警的严查,酒驾者本不敢上路,可偏偏酒驾事故非但没减少,反而不断上升,这是何故?

  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原因:

  其一,违法成本低。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法律对于酒驾的判决相对过轻,导致打击酒驾的威慑力不够。交警部门对醉酒的驾驶员不办理刑拘,只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到了检察院、法院环节,对醉驾情节显著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驾驶员不刑拘、不判实刑,只判缓刑,甚至免予起诉,使一些人根本不把“醉驾入刑”当回事儿。此外,公检法没有真正形成高效的快侦、快诉、快审办案衔接机制和共同打击醉驾犯罪行为的合力,酒驾治理成效因此受到影响。

  其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记得“醉驾入刑”刚实施时,媒体大量报道、市民热烈讨论、交警集中查处。酒桌上,人们相互规劝“酒后不驾车”“醉驾等于犯罪”的场面仿佛还历历在目,酒驾现象因此大为减少。可严查风暴“席卷”过后,一切又归于平常,很多人对酒驾甚至醉驾依然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或者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查得松了,不会被抓到,自己技术好,不会出事。显然,“喝酒不开车”并未成为我们每一位公民的自觉行为准则,而这种安全意识的培养,需要将处罚与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其三,缺乏起码的道德意识。为了遏制酒驾现象,交警部门开展突击行动,严查酒后驾车。笔者经常在微信朋友圈接到类似的“提醒”信息:交警今晚在哪儿哪儿查酒驾,大家可千万别撞到“枪口”上。真可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交警查酒驾,本来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好事,应得到全社会的共同支持,没逞想却出现通风报信、纵容酒驾行为的现象。在媒体曝光的部分执法现场,甚至有醉酒者大肆干扰执法、乃至抗法,根本不把法律放在眼里,恰恰暴露了这些人“有钱能摆平一切”的心理。这不仅反映了醉酒者自身缺乏起码的道德意识,也反映了整个社会公德的集体缺失。

  算起来,“醉酒入刑”已有5年,但它还没有真正深入人心,我们的社会还未形成“酒后不开车”的氛围。为此,一方面常态化查处力度不容松懈,应形成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执行力及威慑力,加大酒后驾车的违法成本。另一方面,还需将处罚与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需要立法、司法、行政、普法等多层面密切配合,需要从学校抓起,包括大学、中学、小学,甚至是幼儿园。(孙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