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食品检测中心认顺利完成实验室用耗材招标工作

24.10.2016  13:32

近日,宁夏食品检测中心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回头看”精神,顺利完成实验室用耗材四个标段的招标工作。

中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若干规定和区局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自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要求,按照宁夏食品检测中心《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程序,结合中心实际,对实验用试剂、玻璃器皿、辅助用品;标准品;耗材;微生物及分子生物用耗材四个标段进行了招标。

通过招标工作的实施,进一步强化了“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规范了采购流程,有利防止了因采购发生的腐败现象,细化了工作程序,强化了制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