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积极发展“股份经济合作社”

21.11.2017  12:10

  中宁县农牧政务窗口严格按照中宁农牧发[2017]150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成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申报资料的审核,对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报材料逐一进行审核,对准备资料不全的向其发放成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所需资料清单和申报程序,规范申报程序和所需资料,认真指导办理申报人员填写合作社审批表。截止目前,舟塔乡7个村,鸣沙镇2个村,恩和镇9个村,徐套乡1个村登记注册了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制定了土地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章程》、《财务管理办法》、《十八项财务管理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形成土地、资金、地上附着物(主要是枸杞树)和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入股的合作机制,入股土地面积37213.21亩。为盘活农村各项资产资源,壮大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