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完成两个清单制度调整完善工作

19.07.2016  19:08

为切实做好自治区及中卫市下放至县级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确保县级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与自治区、中卫市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衔接一致。从5月6日起,中宁县组织对县、乡两级政府“两个清单”制度进一步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经对“两个清单”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最终保留行政职权事项3201项。其中:行政审批191项,同比增加745项;行政处罚2229项,同比增加470项;行政强制157项,同比增加41;行政征收19项,同比增加11项;行政给付46项,同比增加23项;行政检查172项,同比增加65项;行政确认62项,同比增加19项;行政奖励45项,同比增加15项;行政裁决11项,同比增加4项;其他权力269项,同比增加42项。

目前,调整完善后的“两个清单”已经县十三届第124次县委常委会议和县人民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