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认真做好政府合同审查工作

29.11.2016  12:33

中卫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的作用,把提升政府合同合法性、防范潜在法律风险作为加强政府合同规范化管理的切入点,切实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拓展政府及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新领域。

一是规范合同审查程序,严格把好政府对外订立合同审查关。严格按照《中卫市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办法》(卫政发〔2014〕86号)的要求,从合同的格式、主体、主要内容、规范用语以及所参考的法律依据等各个方面予以认真审查,确保合同草拟稿的基本格式不走样、基本内容不漏项、基本用语不外行,从形式上到实体上均具备合同的基本要件,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专业性。

二是突出审查重点。以招商引资、国有资产出让、合作开发、政府投融资等重大的政府民事合同为重点,为交办的每份政府合同提供书面法制审查意见,尽力堵塞法律漏洞特别是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为政府合同的深入洽谈和正式签订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三是对合同进行审查后出具合同审查意见书,反馈审查意见。送审单位根据法制办合同审查意见修改后,方可签订合同。

2016年以来,中卫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共审查各类政府合同110余份,并及时出具书面法律审查意见,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