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扎实推进

11.11.2015  16:33

 

中卫市审计局主动适应新常态,将审计方法创新、审计监督全覆盖、深化审计内容、加强审计结果运用等贯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收效明显。

创新方法,强化管理。把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财政决算、专项资金等审计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审计项目中的被审计对象、重点审计事项等,统筹安排审计项目计划,采取“一拖N”方式,由一个审计组进行审计,出多项审计成果。缓减了人员少,任务重的压力。对相同行业、部门的领导干部,在同一年度同时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做到统一计划、统一方案、统一组织、统一实施,统一审计报告。降低了审计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运用AO软件、云计算、大数据审计方式,进行数据采集和审计分析。在围绕查账簿、查凭证、查合同、查纪要的同时,更加注重走出去看现场、看实物、看过程。

突出重点,推进经责审计全覆盖。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数据库。按照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性质、经济责任的重要程度等因素,建立了审计对象信息数据库。对纳入数据库的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情况、任职期间接受审计情况、以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整改等情况进行认真登记记录,建立电子台账,实行信息化、数字化和动态化管理。

突出重点,落实经责审计轮审制度。制定出台了《中卫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被审计单位性质、权力运行分布、项目或资金量等现状,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为A、B、C三类管理,A类审计对象实行“任中必审加必要的离任审计”,三年轮审一次;B类审计对象实行“离任必审,适当安排任中审计”,五年轮审一次;C类审计对象根据干部管理需要,适当安排任中审计或离任审计。2015年安排的13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任中审计比例达到69%;同时,制定出台了《中卫市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2015—2020年)》。

适应新常态,深化经责审计内容。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新要求、新任务为目标,不断深化审计内容。以中卫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每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将实施细则中的“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民生改善等情况”、“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列入审计重点。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把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务院“约法三章”规定等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查深查透,客观真实地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量化干部政绩,促进领导干部守纪守规守法,全面履职尽责。

多管齐下,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 

一是给被审计单位下达督办函文书,督促对审计查出问题及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落实,并将审计整改落实率纳入中卫市人民政府年度效能目标考核内容之中,促使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效能。二是加强督促落实整改。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的规定,提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中卫市审计结果整改约谈办法(试行)》,对整改不到位的,对被审计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及时将每个项目的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上报市委政府领导、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监察局。为党委政府对领导干部进行提拔任用、职务任免、岗位调整、业绩考评提供重要依据。三是依法将所有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结果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告社会大众,为扩大舆论监督、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服务。(李绍军    张军    闫永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