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拟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行为惩戒制度

28.09.2016  03:05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和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交易环境,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并拟定了《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行为惩戒制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中所指的失信行为是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针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作出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记录,以及司法机关认定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行贿犯罪记录,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或个人。《制度》规定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立全市统一的失信行为信息公示平台,并按照有关要求对投标人、中介代理机构、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受让人及评标专家在招投标中的失信行为进行公布,并按要求落实相应的惩戒措施。

相信通过《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行为惩戒制度》的出台,能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也为我市能够更好的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