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出台首部政府规章

18.10.2016  22:34

9月30日,《中卫市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印发公布,这是中卫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市政府制定出台的首部规章。《规定》将于2016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市政府法制办按照《立法法》规定,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严格落实立法程序。起草阶段,市政府法制办安排专人负责起草,积极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注重联系全市工作实际;合法性审查阶段,市政府法制办先后通过网络发布等多种渠道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注重借智引力,广泛征集修改意见与建议,并书面征求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的意见建议。针对反馈的意见建议,市政府法制办均进行了认真研究,合理合法的予以吸收和采纳。经过反复修改,形成《规定》。

规定》的出台,为中卫市政府规章的制定出台创设了规矩,建立了标准,将有效提升中卫市政府规章制定工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