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五措施”加强兽用疫苗监管

14.06.2016  17:21

  为确保兽用生物制品质量安全,有效防止兽用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保障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近日,我中心采取“五项”措施,以“查隐患、严治理、保质量”为主题,开展疫苗质量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一是明确职责。按照农业部和自治区农牧厅兽医局有关文件精神,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严格履行兽用疫苗监管职责,切实肩负起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是强化宣传。组织执法人员向兽药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发放《兽药管理条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设置咨询点,大力宣传兽药GSP、GUP和疫苗使用、储存、运输等相关知识。
      三是加强监管。对全市兽药经营企业和规模养殖场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动物用药安全。
      四是严格执法。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依法责令限期整改落实;对涉嫌违法的,依法从重处罚。
      五是明确养殖屠宰兽药经营企业防疫主体责任,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进一步增强企业防疫责任意识和监管员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