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元要求在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中全面提升全区法院民商事审判质效

06.06.2017  22:12

  本网讯(田禾)6月5日,自治区高级法院召开全区民商事案件发改座谈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去年高院对全区五个中院民商事发改案件情况,分析存在原因,共同思考改进对策,努力提升全区民商事案件裁判水平,以良好的民商事审判成效检验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效,以良好的工作状态迎接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高院第二审判总团队全体入额法官和全区五个中院分管民商事审判的院领导、各民商事审判庭庭长参加会议。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兆元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王兆元指出,当前,全区法院要更新理念,准确把握全区民商事审判面临的新形势。要登高望远,重新审视民商事审判的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民商事审判对维护民权、改善民生的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民商事审判质量问题对全区审判执行工作、经济社会关系调整和司法体制改革推进的重大影响;要尊重规律,高度重视影响民商事案件质量的诸多因素,强化“公正与效率”意识,关注案件上诉率、发改率、再审率、涉诉信访数、极端事件发生数等指标对民商事审判质量的影响;要拓宽视野,客观判断我区民商事审判的基本位次,进一步明确任务,切实增强提升民商事案件质量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王兆元强调,全区法院要正视问题,准确把握全区民商事案件质量问题的症结。要从法律规制和司法现状两个方面出发,准确认识民商事案件发改的制度逻辑和诉讼效果;要从现象和原因两个维度入手,准确分析我区民商事案件发改率较高的缘由;要从内外两个环境着眼,准确分析全区民商事审判面临的压力。

  王兆元要求,全区法院要勇于改革,进一步推进全区民商事审判的提质升级。要用改革的精神去面对问题和困难,用改革的思维去审视问题和困难,用改革的方法去解决问题、克服困难、推动发展;要充分发挥各审判组织的法定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制度优势,形成有效监督指导民商事审判的新机制;要精准组建民商事审判专业团队,充分发挥团队功能;要推进民商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实质化运作;院庭长要履行好办案法官、审判监督管理者和司法廉政第一责任人“一岗三责”,三重角色都要兼顾,三重职责都不能放松;要积极争取党组支持,科学配置审判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