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11个项目获准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6.07.2019  12:23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当于房屋的“养老金”,随着房屋的老化这笔钱将派上大用场。7月15日,记者从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该局批准了今年第三批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11个项目。

  此次批复的11个维修项目,其中兴庆区初步上报了4个,金凤区初步上报了7个物业小区公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项目,按照《银川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规定,对申报的11个物业小区的维修项目拟列入资金使用计划。

  市住建局供热物业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也就是说,不在保修期的公共部分出现问题,才可以申请使用这笔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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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申请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管理单位或相关业主)根据维修项目提出使用建议,在所涉及物业的公共区域公示7日;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通过使用建议,通过“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后,申请人可持相关材料向市物业办提出申请。值得注意的是,按照《银川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规定》,维修金额总费用超过30万元、单体工程超过5万元、没有业主大会的或经业主大会决定招标的,必须要以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维修单位。电梯维修工程预算在1万元以上或其他单项维修工程超过5万元以上的,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审价机构进行工程决算审价。

  记者  李鲲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