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完成对各县(市、区)及40个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单位考核工作

02.12.2016  15:35

11月14日-11月22日,市政府对辖区范围内五个县(市、区)及40个责任单位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考核。  

考评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案卷、档案资料、实地查看执法单位等方式,依据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细则的各项指标任务,结合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八大块指标任务进行逐项考评。

通过考评,我市在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主要取得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效:一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明显增强;二是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度建设更加规范健全,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执法力量配置更加合理;三是执法程序更加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得到有效推行,避免了执法机关随意执法、不按程序执法的现象;四是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更加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避免了合同工、临时工执法现象的发生。

同时,考核组对各县(市、区)、各责任单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给予反馈和指导,并要求各级政府、各责任单位紧紧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这条主线,以深入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抓手,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思路,创造性的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平稳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