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8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

02.05.2015  13:02

  新华网宁夏频道5月2日专电(记者艾福梅)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近日,银川市金凤区、西夏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吴忠市利通区和青铜峡市等5个区(市)顺利通过了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此前,贺兰、灵武、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已经通过评估认定。至此,宁夏国检通过比例占全区县(市、区)总数的36.4%,较全国平均值的24.94%,领先11个百分点,在西部处于领先地位。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发展,认真履行与国家教育部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承诺,制定了《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规划到2017年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提前国家两年)。

  一是加大投入,规范标准。自治区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把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建立健全了义务教育投入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政策,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一补”政策和营养改善计划,全区91万名中小学生享受到了免费义务教育,80万名中小学生享受到了免费教科书和教辅资料,8万名中小学生享受到了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32万名学生享受到了营养餐。同时,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累积投入60多亿元,标准化实施了“校安工程”、“中西部地区农村初中改造工程”、“全面改薄工程”、改善农村教学点等一批教育重点工程。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均衡配置资源。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实行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管理制度,推行开放、流动、竞争、有序的管理方式。到去年底,通过招聘特岗教师、事业单位聘用、安排免费师范生等机制为中小学补充新教师1.96万人,大大缓解了教师年龄老化和学科结构性短缺的矛盾,使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基本上开齐了课程。不断加强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近几年,通过实施“国培计划”、“自治区骨干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和“农村教师专业能力提升计划”等项目,对8万多人次教师进行了专业化水平培训,基本上实现了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全覆盖。同时,努力改善偏远农村教师生活条件,新建1249套教师周转宿舍,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实施意见》,对在农村从教的教师给予山区人均每月200元,川区人均每月120元生活津贴,切实稳定了农村教师队伍,提升农村教育教学质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