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全面实施
4月20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区“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情况,并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据介绍,《实施方案》总体保持中央《方案》的框架结构,分为总体要求、重点内容、方法措施、组织领导四个部分。每个部分以中央《方案》为基础,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同时加入一些宁夏“元素”。
《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创新载体,围绕‘三查三树’(即查理想信念真不真,树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查纪律规矩严不严,树崇严尚实言行准则;查履职尽责好不好,树担当奉献先锋形象)学习讨论讲党课”。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按照“三查三树”专题,在4月-10月,大体每2个月组织1次专题讨论。讲党课也要围绕三个专题设置内容。“七一”前后,所有党支部要集中安排一次党课,年底前,各级党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围绕如何做合格党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充分运用“三查三树”专题讨论成果,对照党章规定,对照正反面典型,党员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深入查摆问题,撰写检查材料,进行深刻党性分析。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党组织把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等工作结合起来,为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好基础。《实施方案》提出要“对标要求,立足岗位分类施策”。分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国有企业和学校七个领域,聚焦问题开展学习教育。针对部分党员干部能力不足“不会为”、动力不足“不作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等问题,以抓作风建设为突破口,扎实开展群众评议机关活动。
《实施方案》还明确要求自治区党委班子省级领导同志带头开展专题讨论,带头讲党课,带头调查研究,带头开好民主生活会,带头整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