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狠抓“两个主体”“四个环节”不断提高法治化建设水平

24.08.2016  18:33

永宁县狠抓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两个主体,加强决策、执法、监督、化解环节的法治化建设水平,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一是创新开展法制宣传,增强领导干部法制观念。创新法制宣传形式,主办开通了“法治永宁”手机报,借助法治要闻、新法解读、以案说法、执法监督、部门动态等板块,将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进行了很好地解读。利用周末讲堂举办科级干部《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专题培训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管理,提高执法主体执法水平。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在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的同时,严格执法证件“严进、严管、宽出”管理制度,严把执法证件身份关、培训关、考试关、建档关、审验关、使用关。今年6月,对县内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对调离执法岗位、退休或调离本县的35名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收回证件35本,实现证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信息化、智能化,确保执法主体适格,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有效提升。  

三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公开选聘银川辅德律师事务所8名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列席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疑难信访案件联席会以及部分专题会议,现场提供法律意见。并逐步建立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部分行政机关设置法制科,配备专职法制审核人员,对重大、复杂、疑难或可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行政执法决定,进行集中审核集体讨论,审慎决定。公安局实行的“五审四问责”案审制度、市管局落实“四审批一备案”、案件核审和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制度,国土局规范案件会审程序和案件评查制度等,有效确保了规范执法。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梳理公布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责任清单。组织开展了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编制审核校对工作,经过“三上三下、两征求意见”的程序,对全县乡镇及25个部门的3050项权力事项,编制出22244项责任事项、30687项追责情形和20197项担责方式,列出了4.3万余条法律法规条款依据,做到责任事项、追责情形、担责方式于法有据、依法合规。在编制梳理责任清单的过程中,行政执法单位对所承担的责任、追责担责情形有了清晰的认识,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采取多部门联合,一年集中开展2次执法监督检查的方式,政府法制办会同检察院、监察局、人大法工委联合开展执法监督检查,重点对涉及民生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公安等8家单位进行专项检查。通过调阅行政执法案卷,重点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卷,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行使自由裁量权、文书制作及案件执行、案卷整理归档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查,除现场指出问题并督促行政执法部门限期整改外,发放执法监督通知书4份,规范行政执法水平。

六是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及复议诉讼应诉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律师接访制度,强化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机制,有效缓解和分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压力。推动行政复议改革,设立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重大疑难复议案件召开案审会,实行开门办案,提高复议案件审理质量和政府的公信力。重视行政应诉工作,每一起行政诉讼案件都坚持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针对庭审中暴露出的问题,查找执法薄弱环节,主动完善行政行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避免同类型案件再次被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