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 部分道路农用车辆限行

27.06.2016  09:33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寇莉苹)6月26日,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发布消息,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空气质量,自7月1日起,我市正式对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进行部分道路限行。

  据了解,根据市区道路通行状况,限制通行区域有:东至友爱街、西至文昌街、南至六盘山路及其向西延长线、北至贺兰山路以内道路(含上述道路)全天侯禁止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通行。文昌南街(经天路至北京路)允许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由南向北和在北京西路(文昌街至110国道)由东向西通行,禁止上述车辆反方向通行。

  禁止通行区域:东至丽景街、西至通达街、南至宝湖路及其向西延长线、北至贺兰山路以内道路(含上述道路)全天侯禁止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通行。

  此外,因生产生活需要,需在限制通行区域内、禁止通行区域外通行的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必须向辖区交警大队申请办理通行证后方可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持有《农副产品绿色通行证》的车辆不受本《通告》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