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三措施力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落实到位

14.04.2015  11:10

              一是强宣传,普及无害化处理知识技术。结合集市、科技三下乡、“3.15”消费者宣传日、“三同六帮六送”等活动,采取发放无害化处理知识手册,悬挂横幅、现场宣讲相关案例,公布举报电话和创建微信平台等形式,向全县动物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屠宰场、散养户、养殖业密集区、农贸市场、动物交易市场等场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等知识的宣传。截至目前,全县出动宣传车辆20辆次,宣传人员60多人次,悬挂横幅20个,现场讲解相关案例8个22次,咨询解答3000多人次,发放彭阳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知识手册2.2万份,张贴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标语及告知书150多条(份)。
    
              二是严审查,着力规范无害化处理工作。把新建规模养殖园(场)无害化处理池的建设作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的条件之一,现已对新建的规模养殖园(场)制定了无害化处理池建设要求、建设标准(即建设容积、建设位置、技术标准),经现场审查,无害化处理建设池符合要求、标准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达标后,再行审查、发证,逾期不改的,拒不发证。同时与规模养殖园(场)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相挂钩,建设标准达不到要求的,将不予兑现当年以奖代补资金。

              三是强督查,着力推进无害化处理工作。一方面结合全区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专项工作督查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了县乡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全县养殖、屠宰、流通等重点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依法下达《动物卫生监督整改通知书》35份;另一方面成立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小组,采取日常督查和随机突击的形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查处出售、屠宰、经营病死畜禽及产品,抛弃病死畜禽现象,从源头上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