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建立三地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机制
04.08.2016 11:31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办法》规定,京津冀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一般由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所在地或案件受理地(含上级交办案件)人社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作为委托方主办,案件相关地人社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作为受托方协查。如遇特殊情况,也可以根据协查工作需要,由三地省级人社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经协商确定委托或受托主体。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且需要相关地区协查的,可启动委托协查工作:本地区发生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用人单位其注册地、主要经营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相关地区的;本地区发生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违法行为涉及相关地区的;本地区在查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过程中需要相关地区协助的;上级交办案件或本地区群众举报、投诉的重大违法案件涉及相关地区的;其他重大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报请上级同意的。
《办法》规定,一般性案件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协查;案情复杂的双方可商定完成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协查案件应在协查事项办结后3个工作日内,由委托方、受托方将委托协查函及协查回函分别报省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备案。(人社部网站)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4.08.2016 11:31
用爱温暖寒冬—— 宁夏第65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成功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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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冬时节,傲雪凌霜。“90后”小伙小田用一缕冬日暖阳般的温暖爱意,给远方的小患者送去生命的“礼物”。12月15日,宁夏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小田完成捐献顺利归来,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