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8万多件 司法部高度评价宁夏版“枫桥经验”

04.10.2018  10:03
  “试点期间,宁夏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8万多件,同比增长11.5%;信访部门委托调解1221件,调解成功985件,成功率81%。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3.2%。为全国提供了可推广、可复制的宁夏版‘枫桥经验’。”9月27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部署会议”上,司法部对宁夏试点“枫桥经验”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绩给予高度评价。

  6月8日,中宁县恩和镇某村不按时履行与180户村民签订的600亩土地流转合同纠纷案,经恩和司法所不懈努力,这起缠访3年多的信访案件达成调解协议。6月30日,经石嘴山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调解,大武口区某小区长达5年、涉及280户居民的物业纠纷案得到妥善解决……一起起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是“枫桥经验”在宁夏开花结果的佐证。

  宁夏是全国“枫桥经验”9个试点省市区之一。在今年6月至8月的试点中,宁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聚焦常态化、法治化、网络化、专业化、长效化和信息化,在3750个村居(社区)调委会设立信访事项接待岗,在243个乡镇(街道)设立人民调解组织,在270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服务站设立信访事项接待窗口,设立391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全区27个市、县(区)均成立信访事项调委会。培养了一支拥有2.6万人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吸纳千余名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退休政法干警和“五老”“两代表一委员”建成人民调解专家库270个,成员达5627人。探索“互联网+人民调解”新模式,实现了县(区)调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访事项调委会、律师和公检法、行政机关之间视频联调互通,极大地方便了人民调解工作。

  司法部认为,宁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迎难而上,实现了从被动履职向主动担当、从群防群治向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从“小治安”向“大平安”、从管理向治理的转变,为全国提供了可推广、可复制的宁夏版“枫桥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