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30.01.2015  19:22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宁教基办〔2015〕15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教育厅直属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依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13号)要求,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通过活动力争使每位中小学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上好一堂课;每堂课都有一位引领本地本校信息技术应用的名师;每堂课都有能在本地本校起示范作用。

各地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推进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重要抓手,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并于2月10日前填报活动联系表(附件5),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教育厅直属学校盖学校公章)后报送自治区教育厅教研室。

联系人及方式:

尚继军  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电话:0951-6018564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杨宏轩  自治区教育厅教研室   电话:0951-6010107、1399520992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张  炯  自治区电化教育中心   电话:0951-6014654、  1309950823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李永涛  自治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  电话:0951-601273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宁夏回族自治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

            2. 各市、县(区)注册报名、“晒课”教师名额

              3. 宁夏回族自治区“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评选标准

            4. 宁夏回族自治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视频拍摄制作技术标准

              5.宁夏回族自治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

       

 

                                            自治区教育厅

                                                          2015年1月 30日

 

点击下载附件: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  附件5.doc

附件1

宁夏回族自治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4〕13号)精神,为充分发挥学校、教师的主体作用,推动信息化手段在课堂教学中的广泛应用,在应用中逐步汇聚形成系统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自下而上的“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堂课都有一位引领本地本校信息技术应用的名师,使每堂课都有在本地本校起示范作用的精品课程,以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形成一套覆盖全区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的生成性优质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二、活动组织

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自治区教研室具体实施,自治区电化教育中心、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共同参与。自治区教育厅将成立由学科专家、教研员、信息技术专家、一线教师等组成的专家指导组(名单另发)。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活动的组织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晒课”和“优课”评选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统筹制定本地活动方案,建立专家工作团队并确定本级平台管理人员。落实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提供必要的支持。基础教育、教研、电教、信息中心和学校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充分调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自治区教研室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评价指标》(附件3),负责指导市、县(区)教研部门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要通过建立QQ群或工作室等方式为教师提供网络答疑、网络研讨网络评课等服务。

自治区电化教育中心、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市、县(区)做好活动的技术保障。电化教育中心负责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视频拍摄制作技术标准》(附件4),要指导市、县(区)电化教育中心、信息管理中心组建管理员队伍,做好技术保障服务,在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要安排熟悉信息技术的专人担任本级信息员。

中小学校要积极动员组织本校教师参与“晒课”活动。

三、活动范围

主要面向全区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应参加。

四、活动步骤

主要包括技术对接、组织发动、前期培训与注册认证、网上“晒课”以及“优课”评选等阶段。

1.技术对接

自治区电化教育中心、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要做好宁夏数字化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nxzyk.com/)和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技术对接,确保对参加活动的教师统一管理与认证,以及平台间用户行为数据的反馈与资源共享。

2.组织发动和培训

自治区教育厅召开全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启动会,安排部署全区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启动会后,对自治区专家工作团队,市、县(区)教育局教研、电教、信息中心部门的负责同志及信息员进行培训。自治区级启动会后,五个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布置本地培训。

3.  网上“晒课

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由教育行政部门相关科室会同学校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宁夏数字化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xzyk.com/)提供的“晒课”功能,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平台注册后按要求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各地要成立学科指导组在“晒课”前进行线下研课,对每节课进行指导。每个地级市参加“晒课”的专任老师应不少于本市专任教师数的20%(见附件2)。自治区示范高中的专任教师30%以上应参加“晒课”。各地结合师训工作总体规划和教师专业发展具体要求,对于教师参与“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所用的课时,折算成相应学分,纳入教师全员培训学分。

4.  评选“优课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此次活动将采取县(区)、市、自治区分级评选、逐级评选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地对各学段各学科的“优课”开展逐级推荐评选,各县(区)按参加“晒课”节数的15%评出县级“优课”,并推荐参加市“优课”评选;各地级市在县(区)推荐“优课”的基础上按参加“晒课”节数的10%评出市级“优课”,并报自治区参加“优课”评选(厅直属中小学校“优课”经学校评选后直接上报自治区教研室),自治区在市级推荐的“优课”中采取专家评审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150节自治区级“优课”,并按要求报送国家参评。

为鼓励广泛参与,各地要结合当地教学实际,做好教师“晒课”的布局,避免出现选课过于集中或者少人问津的现象发生。每个县(区)原则上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1个“优课”参与推荐评选,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个“优课”。(厅直属中小学校参照执行)

5.名师评选

在逐级赛课中遴选出的 “优课”作者,将分别授予市级和自治区级“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名师”。

五、内容要求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自治区级名师及教育部组织的“优课”评选者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内容须符合2011版课程标准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等课堂教学内容。

六、活动奖励

根据各市、县(区)及学校组织工作成效、教师参与规模和资源推荐质量等情况,自治区教育厅将评选“优秀组织奖”。

七、应用推广

活动评选出的“优课”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可以为广大教师课前备课、课中上课、课后评价、教学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提供示范、参考和借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教研、电教等相关部门,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评选,组织看课评课,开展网络教研,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秀案例,鼓励基层教师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的不同方法和多种模式,踊跃展示自己的优秀课堂教学,促进生成性资源不断推陈出新,形成示范性资源体系,  为广大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八、时间安排

活动

时间

任务

技术对接

2014年11月-2015年1月

完成平台对接与相关技术开发,征求各方意见优化实施方案

组织发动和培训

2015年2月

自治区和市、县(区)召开启动会和培训会,布置工作任务,参与教师注册登入平台。自治区级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晒课

2015年3月-2015年4月

组织晒课

市、县(区)级“优课”评选

2015年4月底

完成市、县(区)级“优课”推荐及评选

自治区级“优课”评选

2015年5月中旬

完成自治区级“优课”推荐评选

推荐上报自治区“优课

2015年5月底

推荐自治区级“优课”上报教育部

 

附件2

各市、县(区)注册报名、“晒课”教师名额

内容

单位

专任教师数

注册报名专任教师(20%)

晒课”教师(15%)

市级优课(10%)

银川市

15760

3152

473

47

石嘴山市

6835

1367

205

20

吴忠市

12277

2455

368

36

固原市

7078

1415

212

21

中卫市

11340

2268

340

34

教育厅直属中小学

 

 

 

42(每校平均5节课,自治区示范高中按专任教师40%上报)

合计

 

 

 

200

 

附件3

宁夏回族自治区“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评选标准

评价指标

指  标  描  述

权重

备注

1

2

教学准备

设计

教材分析和学情分析准确,教学内容安排合理,教学环节清晰,策略方法设计合理、针对性强;体现信息技术和数字化教学资源运用,关注学生利用信息化教学环境进行学习和交流。

5

 

目标

教学目标明确、具体,表述科学,可操作(测量),重难点把握准确、符合新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情况。

5

 

教学过程

教师活动

内容充实,容量适当,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和认知水平,重点突出,知识拓展合理;教学思路清晰,教学结构合理,层次清楚,环节紧凑分明,过渡自然;教学方法运用灵活,与教学内容、课堂组织匹配协调,反馈及时得当,评价方式合理、有效;重视学生有效学习的指导和自主学习能力培养,课堂气氛民主,互动充分;信息技术与教学活动的切合点选择恰当,体现出学科的基本特征与学习方法,有效解决教学中的生成性问题。

20

 

学生活动

学习积极主动,善于倾听,独立思考,活动参与度高;能与老师和同伴展开合作、协作学习,共享学习经验和成果;有自己的见解,能积极表达自己的观点,提出的问题具有创造性;善于利用信息技术、数字化教学资源促进学习。

10

 

数字化教学资源应用

在教学活动中合理运用数字化教学资源,资源与本课教学内容联系紧密,内容丰富,组织恰当、科学;数字化资源经过原创或者深度加工;善于运用多媒体信息资源,充分利用网络信息资源;数字化教学资源师生共享,能为学生提供支持有效学习的信息化工具和数字化学习资源;多媒体演示适时、适量,有助于突破重、难点,与教师讲解、板书配合得当。

15

未应用数字教学化资源,则此大项为0分。

信息技术运用

能够合理使用信息化教学设备开展教学;设备使用得当,操作熟练,运行稳定;多媒体课件设计科学、实用,符合学科特点;画面清晰,形象直观,媒体素材多样,链接有效,播放流畅;善于使用新媒体、新技术。

15

未使用信息技术,则此大项为0分。

教学效果

教师

完成了既定教学目标,正确发挥教师主导作用,有效促进学生发展;教学中充分体现信息化教学思想、方法,信息技术、数字化教学资源运用与课堂组织协调统一,使教学过程整体优化。

5

 

学生

学生主体作用充分体现,不同层次学生学业水平、信息素养在原有水平上都得到了提高。

5

教师素质

 

教学理念先进,专业知识系统科学;教态亲切、自然,语言准确、清晰、生动,书写规范,教学设备操作娴熟;富有教学智慧,善于因势利导,课堂调控能力强;有明显的教学风格和特色。

10

 

教学反思

 

教学得失的阐述真实、明确、具体,信息技术、数字化教学资源的运用是否合理、有效,产生原因的分析清晰、准确、可信,努力方向和措施确切、有效、可行。

10

 

 

  附件4

宁夏回族自治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视频拍摄制作技术标准

课堂实录是指教学过程视频,展现的是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要完整,画面清晰。制作课堂实录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 录制课堂实录要有片头,片头时长不超过 5 秒。内容包括:课程名称、年级、上/下册、版本、主讲教师工作单位和姓名等。

● 课堂实录的格式为 H.264+AAC 编码的 MP4 文件, 幅面要求达到720*576 以上,码流为 0.5-1Mbps;如上传的视频内容源码率低于0.5Mbps,则码率不变,转码为 H.264+AAC 编码的 MP4 文件。(平台将为您提供格式转换工具)

● 教师做好课堂实录后对其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

● 教师上传课堂实录时,点击“上传”按钮,在弹出的信息框里填写资源名称,点击 “选择新文件” 按钮, 查找您已准备好的视频文件,点击“打开”按钮将视频进行上传,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

 

附件5                                                           

宁夏回族自治区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

市(区)

 

负责部门名称

 

负责人信息

姓名

性别

民族

所在单位/处室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信箱或QQ号

 

 

 

 

 

 

 

 

具体联系人信息

姓名

性别

民族

所在单位/处室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管理员信息

 

 

 

 

 

 

 

 

请于2015年1月30日前将此表反馈至教育厅教研室   

联系人:杨宏轩    电话:0951-6010107  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