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放飞梦想 共奔小康” ——首届全国残疾人书画展作品的通知
宁残联办发 [2016] 78号
各市、县(区)残联:
根据中国残联《关于举办“放飞梦想 共奔小康”——首届全国残疾人书画展并征集作品的通知》精神,中国残联和全国政协书画室将于2016年12月3日至7日在中国政协文史馆联合举办首届残疾人书画展,现将作品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要求
(一)参展作者必须是残疾人,且年满18周岁的省级以上书法家、美术家协会成员。各级历届政协委员中的残疾人书法、美术家可放宽要求,优先考虑,每位作者限一幅作品参展。
(二)书法作品包括隶书、草书、楷书、篆书等;美术作品包括中国画、油画、水彩画等。书法和美术作品无需装裱,所以作品画幅尺寸不超过4尺整张(136cm×68cm,包括装裱衬纸)。
(三)作品内容可以自由发挥,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健康向上。
(四)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性别、残疾类别、身份证号码、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送件须妥善包装,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五)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展,主办单位将在三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残联和全国政协书画室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六)展览结束后,所有参展作品全部退还作者本人。
二、征稿日期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28日,由五市残联收集所辖县(市、区)参展作品,直接报送自治区残联宣文处(为避免遗失和延误时间,请勿邮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鹏(自治区残联宣文处)
联系电话:0951—5668823
四、活动解释
(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二)凡送作品参展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以。
(四)画展信息可登陆www.cdpf.org.cn(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网站)查看。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