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厅调整自治区饲料生产许可证专家审核委员会部分委员

08.10.2015  12:16

  我区饲料生产许可证专家审核委员会成立两年多来,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审核标准,落实了公开、公正的行政许可职能,促进了我区饲料行业健康、稳步、有序的发展。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进一步规范饲料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按照国务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3号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按每2年更换三分之一专家的规定,近日,农牧厅对自治区饲料生产许可证专家审核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了调整。

  进一步明确了该审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即制订自治区饲料行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饲料行业发展的意见与建议;对饲料生产许可证审核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供技术咨询。依据农业部饲料生产许可条件,对饲料生产许可证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技术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上报农牧厅审查。并且要求该委员会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完善“宁夏饲料生产许可证、审核工作流程、责任追究、专家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要求自治区饲料工业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促进该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坚持依法办事,形成社会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