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颁出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31.10.2016  11:31

  

  10月31日上午,银川市首批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在市民大厅举行,标志着银川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启动。市长白尚成为权利人李修志颁发银川市首本不动产权证书。市长白尚成,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副专员唐正国,市委副书记杜银杰,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马鑫,市领导陈军、徐庆、蒋光临等参加了仪式。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实施不动产登记以后,首先是方便了办事群众。原来有几个不动产权利,就要分别跑到几个部门去办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后,群众只需要去一个部门,提交一次材料,办理一个证。再次是提高效率,统一登记以后,原来各个部门重复交叉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办事效率将会显著提高。 

  同时,节约成本,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既降低了政府行政成本,同时也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特别是,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新的不动产登记,不仅是制度的统一,而且要求更高更全面,因此,能够有效提高不动产登记质量,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后,原来办理的土地证、房产证是否还继续有效?是不是需要更换呢?据了解,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有的证书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原有证书不更换,待今后在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登记时换为新的统一不动产权证书。原来已依法办理的房屋、土地登记,不会因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而受到影响。新的统一的不动产权利证书颁发后,不建议群众和企业更换原有证书,而是在产权变动时逐步换发。 

  银川新闻传媒集团 全媒体记者  姬恒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