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环保局六项措施积极应对霾天气

14.01.2015  18:18

1月12日清晨,银川市区出现能见度小于5000米、PM2.5大于或等于150微克/立方米的霾,市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发布2015年冬季首次霾黄色预警。同时,市环保局及时采取措施,积极应对雾霾天气的不利影响,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全力保护居民群众身体健康。一是切实加强采暖期间燃煤锅炉监管工作,突出精细化管理。要求24个锅炉房监管网格责任人全部到位,对燃煤锅炉实行全方位、全时段、全角度的执法监管,督促企业正常运行烟气污染治理设施,对烟气排放异常的锅炉及时安排烟气抽测和煤质复检工作,并依法严处;对煤场扬尘、烟气跑冒等其他环境污染问题严防死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做好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突出冒黑烟车辆整治。联合交警部门在重要路段设置联合执法点,对无环保标志、冒黑烟车辆和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进行查处,多方位、多举措严查超标车辆。三是强化对辖区内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监管,突出技术性监管。密切关注全市火电、水泥、石油炼化等企业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数据,一旦发现超标数据,立即按照新环保法进行查处。四是兼顾对其他大气污染源的监管和整治,突出以点带面。锅炉网格化管理过程中责任人要对网格内的建筑扬尘、露天堆场、垃圾焚烧、饮食娱乐业等大气污染源进行兼管,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五是市环保局牵头,环境监察、监测人员参与成立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组。督查组定期对三区及周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三场扬尘、机动车尾气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查,对烟气异常排放的企业进行抽测,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六是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宣传力度,突出媒体曝光。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作用,确保“12369”环保投诉渠道畅通,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大气污染问题,重点对煤质、烟气超标的违法行为定期媒体曝光。

    下一步,环保局将继续加大对重点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检查力度,对环保违法行为一律实施“高限”处罚,督导企业按规定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加强机动车联合执法,加快淘汰“黄标车”,切实提高空气质量。

  (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  王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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