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银川市已接到商品房质量投诉153起
今年我市已接到商品房质量投诉153起
房屋质量问题60天内解决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李鲲鹏)昨日,记者从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该局今年1~5月共受理商品房质量投诉153起。
通常房子出现了什么问题可以投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在保修期内和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均属投诉范围。房屋质量投诉应先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反映,如果相关单位没有解决,再向房屋主管部门投诉。
市民投诉房屋质量有问题,多久能够得到解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处理完毕;情况复杂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延期最长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投诉人延期理由。
案例一
壁挂炉暖气不热多次上门测量
1月9日,艾依雅居2号楼一业主向市房管部门反映,房屋壁挂炉暖气不热、室内温度过低。市质检站工作人员于1月12日会同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查验,发现业主家壁挂炉燃烧不正常,温控阀与壁挂炉不能联动工作,要求安装单位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并处理。
次日,建设单位安排专人对业主家壁挂炉温控阀进行更换,同时启动壁挂炉,显示正常工作。维修后,业主就室内温度过低问题又多次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督办及市质检站进行投诉。工作人员于1月19日再次联系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到现场查验落实:现场检测室内温度19℃,为确保测温准确性,市质检站要求建设单位人员对该业主室内温度持续测温3天进行观察。3天来该房屋室内最低温度19℃,最高温度19.5℃,较为稳定,已达到或超过《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的最低温度标准。
市质检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多次检查中发现,居民反映的这栋楼入住率偏低,该房屋楼上及楼下业主均未入住,在采暖过程中,热量存在散发损耗等因素。
案例二
房屋漏雨5天内维修完毕
4月24日金凤区福通B区二期15号楼一业主反映,房屋存在漏雨问题。接到投诉后,市质检站工作人员会同建设、施工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到现场进行查验,发现业主反映的问题属实。市质检站工作人员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出具书面维修方案并根据书面维修方案进行维修。4月29日经建设单位书面回复,业主反映的问题已维修完毕,并组织投诉人和有关单位共同验收,业主表示满意。
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的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两年;
装修工程为两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超过保修期限或不属于保修范围的;
不属于房屋质量投诉受理的范围
超过保修期限或不属于保修范围的;
下级投诉受理机构已受理且尚未超过处理期限的,投诉人向上级投诉的,上级投诉受理机构不重复受理;
本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就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并作出书面答复意见的;
对未办理施工许可、未组织竣工验收、未办理竣工备案的工程提出的质量投诉;
未先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反映的投诉;
不具实名或匿名投诉的;投诉材料反映的问题不真实的;
因用户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及装饰装修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
质量缺陷由不可抗力造成的;
已进入司法程序或已通过工程质量鉴定、仲裁等方式解决工程质量缺陷的;
涉及经济赔偿的投诉;
房地产民事纠纷、邻里居住纠纷等与工程质量无关的;
提出退房要求的投诉;
其他不属于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范围的;
投诉人不属于投诉房屋的所有人、使用人、利害关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