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将取消21项证照

11.02.2018  06:01
 

  2月7日,记者从银川市相关部门获悉,银川市6日发布了市本级政府部门(单位)将保留的163项证照和取消的21项证照目录,进一步优化证照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减少办理环节。

  这21项取消的证照包括:服务价格备案登记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商品房价格备案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危险废物转移许可证、社会保险登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等。

  按照规定,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申请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针对取消证照,不得再核发,不再受理企业和群众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对于已经受理的应终止办理程序,将收到的申请材料及时退还申请人并做好政策解释。(记者 徐佳敏 实习生 刘娜)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政府部门(单位)保留 取消证照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政府部门(单位)银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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