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出台全国首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

06.09.2016  19:39
 

   ‌银川出台全国首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

  《银川市智慧城市建设促进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记者9月5日从银川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获悉,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银川市智慧城市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是全国首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地方性法规,为国内首创。《条例》的颁布实施是银川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一件大事,将对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带来深远影响,必将提升银川智慧城市建设水平。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推广及应用,银川市大力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智慧城市建设。2011年,银川市提出了“智慧银川”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后,完成了《银川市创建智慧城市行动纲要》和《智慧银川建设与发展规划》,一期建设大数据中心、智慧网络、平安城市、智慧交通、智慧社区、智慧环保、企业互联、市民一卡通、智慧政务、智慧旅游等十大系统陆续上线。自2013年以来,银川市先后获得了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城市、信息消费示范城市、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宽带中国示范城市等荣誉称号,尤其是通过智慧城市+政务行政职能转变推进智慧政务建设,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度认可。尽管银川市智慧城市建设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仍存在着政务数据开放滞后、覆盖面和网络质量较差、智慧产业结构尚不健全等诸多不利条件。为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将智慧城市制度化、法律化,确保银川市智慧城市建设始终走在全国前列,银川市人大将制定促进“智慧城市”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

  《条例》共七章四十四条,从智慧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信息基础设施共享、信息采集共享、应用推广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智慧城市是指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等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构建惠民、利民、便民的现代城市智慧式管理、运行和公共服务系统。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智慧城市建设及其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在信息基础设施共享方面,《条例》规定“信息基础设施是指通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基础设施、公共大数据平台、感知网络及其支持环境设施等。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确定设置智慧城市信息基础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公共设施,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应当按照相关建设设计标准,预留所需的机房、电源、管道和空间。国家机关、公共场馆等所属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路灯、道路指示牌等设施,在符合安全、环保、景观技术要求且不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应当开放用于通信管道、通信线路和通信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共享。新建、改动或者迁移智慧城市信息基础设施的,应当符合智慧城市发展总体规划。

  另外,在信息采集共享贺应用推广方面,《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医疗、健康、教育等民生领域的智慧应用平台,推进城市公共服务智慧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整合资源,建设与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配套的设施,推进通信网络互联互通和通信骨干网络扩容升级。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共机构应当将已有信息系统数据向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迁移,并实现数据共享应用。要依托大数据应用,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统一的行政审批服务模式,使用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推进网上审批、网上备案,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模式,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记者 张晓博)

 

  来源: 银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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