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加强追溯体系建设 保障食品生产安全

14.12.2016  00:34

为保障我市食品生产安全,市市场监管局秉承“四个最严”监管理念,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有两责”,不断创新监管方式,结合全市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中推行食品生产安全追溯体系,目前引导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饮料、白酒、葡萄酒、食用植物油等食品生产的84家企业与网络服务公司签订合同并录入信息,启用追溯系统,比去年新增40家。

一、主要措施

一是 精心组织,积极引导。根据吴忠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全市健康产业发展意见的指导意见》,制定印发了《吴忠市生产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工作实施方案》,举办两期全市食品生产安全追溯系统软件应用培训班。引导全市84家食品生产企业与相关网络公司签订协议,纳入食品生产安全追溯体系监管。全市食品生产特别是营养健康食品产业追溯体系基本形成,能够实现食品生产从原料进货采购到产品出厂销售的全过程控制管理,达到全过程有效追溯。

二是 严格督促,落实责任。严格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与市区所有食品生产获证企业签订了《吴忠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建立食品安全授权制度,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领导体系、安全责任体系、管理制度体系、过程控制体系、记录档案体系,实施定风险管控点、定管控责任人、定管控责任和有管控目标、有管控制度、有管控规程、有管控记录的“三定四有”风险管控机制。

三是 加强抽检,完善监管。一方面通过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制度,积极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原料采购验收制度、生产台帐制度、购销记录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包装标识制度、过程质量控制制度、出厂检验等制度。另一方面扎实开展食品生产质量监督抽检,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检测,组织开展民生计划、为民办实事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468批次,涉及20大类44个品种的食品,做到生产领域全覆盖。

四是 促进规范,帮助发展。督促全市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对企业生产的营养健康食品包装标签标识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责令4家企业规范标签标识,保证生产企业食品标签标识信息真实规范。同时积极帮助企业有效应对职业打假行动,如近期河南省安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当地市场查获了一批未标注生产日期的夏进系列产品,要求我局协查,我局通过追溯系统,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了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当地经销商所供食品全部是合格食品,证明了当地经销商私自擦去夏进产品标注生产日期进行销售的行为,挽回了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声誉。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食品生产企业大小混杂、规模不一,食品生产安全主体责任认识程度有差异,少数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表现在不能始终如一保持发证核查期间管理水平、忽视生产过程控制、生产记录不全、出厂产品不能做到批批检验等。

二是食品生产企业缺乏专业技术人才,企业内部生产管理水平相对落后,食品检验专业人员缺乏,有些检验人员在多个企业兼职,导致企业不能做到出厂产品批批检验;缺乏计算机人才,导致食品生产质量追溯系统应用能力较差,目前纳入追溯系统的84家食品生产企业,真正能够熟练应用的不足一半。

三是伴随经济下滑经营不善等因素,全市大约20%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处于长期或季节性停产状态,为监督抽检和日常监管带来困难。

三、下一步思路

一是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健全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开展追溯体系应用培训,提高企业追溯体系应用能力,完善食品从原料进货采购到销售的全过程控制管理,执行严格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生产记录,实现“全过程”有效追溯,确保我市食品生产安全。

二是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根据营养健康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品种、生产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追溯体系应用和监督管理记录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营养健康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A、B、C、D四个等级),并结合监管资源和能力,对其实施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每年1次、每年2次、每次3次、每年4次)。

三是推行食品生产企业电子监管模式。将食品生产企业纳入电子监管系统,完善食品生产企业信息档案,结合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制定年度监管计划,将监管情况和企业信用记录及时录入电子监管系统,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信息和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