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法院一天化解四起劳务纠纷案

06.04.2016  13:16
  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贺兰县法院针对追偿劳务工资等民生案件,专门开辟“绿色通道”,依法采取先予执行、缓减免交诉讼费、诉前调解等措施,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切实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快速高效得以实现,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该院立岗法庭又实现当天登记立案、当天组织调解、当天执行到位,成功化解了四起拖欠半年之久的农民工讨薪案件。
  一天下午,四名情绪激动的农民工来到了贺兰县法院立岗法庭,未等接待法官问清楚情况,他们就吵嚷着要求即刻立案。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4人的情绪渐渐稳定了下来,依次诉说他们讨要工资的过程和辛酸。
  原来,2015年10月,4人经他人介绍为石某经营的合作社搭建住房,口头约定每天工资230元,工作5天后,石某以4人所砌房屋的砖墙质量有问题为由将他们予以辞退,拒绝结算工资。4人为讨要工资,先后投诉至司法所、劳动监察大队,却经数次调解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法官在问清楚情况后,决定对4起劳务合同纠纷立即登记立案,并当场电话传唤被告石某到庭调解。石某赶到法庭后情绪也非常激动,声称4名原告为其所建房屋质量有瑕疵,曾要求其返工未果,所以才扣工资作为维修费用,并声称要反诉4名原告赔偿其经济损失。法官通过耐心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了拖欠的工资,并主动承担了案件诉讼费用。4人拿到拖欠了近半年的工资时,高兴地对法官连声道谢。
  4人临走时表示,通过这次诉讼,让他们实实在在的体验到了法律维权的益处,也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官为民服务的温暖。今后再遇到这些问题,一定会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记者 张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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