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全面调整落实城乡高龄老人津贴标准

21.06.2016  02:41

 

      平罗县从2016年4月1日起,上调全县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发放标准,具体为:80-89周岁城市高龄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450元; 80-89周岁农村高龄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270元;90周岁以上城乡高龄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500元。在做好调整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标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把党和政府关心群众的惠民政策宣传好、落实好。
宁夏:让职业技能培训惠及更多“三类”帮扶家庭
  新华网银川1月4日电(记者 谢建雯)记者近日从新华网
既要“面子新”又要“里子实” 大武口老旧小区改造暖民心
  “改造后,小区的路平了、灯亮了,家里暖和了,我们的心也暖和了。”近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永欣园小区9号楼居民孙群告诉记者。2021年,大武口区投资1.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