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全面完成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

01.07.2016  14:47

近日,盐池县法制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周密部署,严格措施。及时制定下发《盐池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盐府法〔2016〕3号),明确提出了开展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范围、内容、完成时限及责任落实等要求。

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配合下,盐池县全面完成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经清理,全县共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41个单位,其中法定行政机关 31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7个;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3个。全县持有效行政执法证和行政监督证人员共431人;吊销、注销证件20个,其中转岗11人。

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既有利于保障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行政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又对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