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权为民服务 法律援助温暖人心
2017年3月28日下午,一位受援人充满着感激之情推开了金凤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大门,送来两面鲜红的锦旗,上面分别书写“依法维权为民服务 法律援助温暖人心”,“品德高尚依法维权 优秀律师为民解忧”以此赠与金凤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宁夏泽芸律师事务所曹全聪律师,以表达对法律援助和律师的感谢之情。
经了解,这是法律援助中心从2015年就接受的一起法律援助案件,经过两年的漫长维权之路终于有了结果。2015年2月11日受援人王某下班回家的途中遭受交通事故,造成胸部闭合性损伤,右侧第4-6肋骨骨折,胸3、胸5椎体压缩骨折,左腿肌肉严重撕裂伤,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肇事车辆负有全部责任,由于受援人为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又身患严重的糖尿病,身体遭受创伤后难以愈合,受援人王某无法承担高额医疗费用,肇事司机和公司也拒绝承担责任,王某迫于无奈求助法律援助中心,中心接到援助请求后,迅速指派宁夏泽芸律师事务所曹全聪律师负责本案。曹律师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会见了受援人王某,了解了相关案情,因此案件分属于工伤和交通事故两部分,曹律师指导并帮助受援人收集了有关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相关证据,起草了民事诉讼状,以交通事故为由到法院立案。由于该案件当事人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因此曹律师指导受援人王某到银川市人力在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了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王某公司不服认定结果,提起行政诉讼。曹律师尽心尽力的帮助受援人王某代理了从劳动仲裁,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一审、二审等数个法律程序,多次开庭,并开车接送受伤严重的受援人王某,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从仲裁到法院,终于为受援人王某挽回了经济损失和各项赔偿共计8万余元。
受援人为表示感谢,制作了锦旗送与金凤区法律援助中心。金凤区司法局徐局长代表中心接受了锦旗,对金凤区法律援助工作予以肯定,并指示要继续努力,争取以热情负责的态度,服务每一个受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