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粮食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增强全民爱惜粮食、节约粮食意识,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粮食局关于加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爱粮杯”美术书法作品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这次“爱粮杯”美术书法作品大赛以爱粮节粮、传承美德为主题,以书法绘画多种艺术表现形式倡导爱粮节粮社会风尚,弘扬勤俭节约传统美德,展示粮食工作者的精神风貌,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自治区粮食局、自治区文联
承办单位:宁夏报业集团、宁夏美术家协会、宁夏书法家协会、宁夏昊王米业集团有限公司、永宁粮食银行
为了确保本次大赛组织有序、开展顺利,特设大赛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如下:
顾 问:刘金定(自治区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
郑歌平(自治区文联党组书记、主席,宁夏书法家协会主席)
主 任:解涛(自治区粮食局副局长)
宋鸣(自治区文联副主席、宁夏美术家协会主席)
成 员:王雪峰(宁夏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
宋琰(宁夏书法家协会秘书长)
王忠(宁夏昊王米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曹勇(自治区粮食局信息中心主任)
赵强(自治区粮食局财务处处长)
张海洲(自治区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处处长)
樊宗贤(自治区粮食局办公室主任)
蔡正俊(自治区粮食局机关党委书记)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粮食局,具体负责活动日常工作。
三、参赛范围
本区内的书法家、画家和书画爱好者。
四、征稿要求
参赛作品包括美术、书法两类。具体征稿要求如下:
(一)美术作品:中国画、油画、版画、水粉、水彩等,体裁形式不限,作品主题要与粮食有关。规格不限。
(二)书法作品:书法作品以毛笔书法为主,内容自选,提倡以粮食为主题的诗词、联、赋、格言等均可。尺寸不超过六尺整张。
(三)书法、美术作品请写明作品名称,篆书、草书请附译文。
(四)作品不必装裱,请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姓名(禁用笔名)、性别、年龄、邮编、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送件须快递或挂号邮寄。
(五)涉嫌代笔、抄袭他人作品一经查实,将取消参选、入展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六)投稿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15日。
(七)投稿联系人:自治区粮食局信息中心田淑琴,咨询电话:0951-6986863。邮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粮食大厦701室,邮政编码:750002。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若干名。本次书画大赛由自治区美术家协会、自治区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奖。并特邀区内知名书画家参展。所有获奖作品给予适当奖励、入选作品颁发获奖证书。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大赛获奖作品的版权归大赛组委会。主办单位拥有对本次大赛获奖和入选作品进行展示、宣传、推广、出版的权利,并不再另付稿酬。
(二)凡投稿者均被视为已阅本次书画比赛的细则和遵守本次活动相关的规程。
(三)本次大赛不收费,不退稿,请参赛者自行做好备份;获奖后组委会将电话联系作者或专函通知。
(四)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五)请参赛选手务必填写以下真实的信息:真实姓名、电话号码、手机、通信地址,以便获取获奖通知,如信息不详实填写,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作品的获奖资格。
(六)本次大赛及相关活动解释权属“爱粮杯”书画艺术作品创作大赛组委会所有。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局 宁夏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5年8月26日
自治区粮食局 文联关于举办全区“爱粮杯”美术书法作品大赛的通知 -
银川11:25 01.09.2015 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