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编织保障网

14.01.2016  16:06
 

    据《吴忠日报》消息 吴忠市已经形成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8项社会救助模式,同时,政府还给予因病因残致贫的特困群众专项救助。这8项社会救助模式覆盖了所有应救当救的困难群众,编织出社会保障的最后一张安全网。

    专项救助金为困难群众托底

    “政府连着两年冬天为我们发放了2000元的救助金,冬天再冷,大伙儿的心都是暖的。”家住利通区金星镇金星花园小区的马桂萍自2014年起,每年冬天都会收到政府发放的2000元救助金。这笔钱,让马桂萍一家人温暖过冬。这只是吴忠市持续推进特殊困难群众关爱救助的一个缩影。

    “十二五”以来,吴忠市把社会救助工作作为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逐步建立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专项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等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多元化社会救助体系,一张为困难群众编织的保障网越来越密。

    1月3日,马桂萍拿出救助金“一卡通”翻阅着,账户明细上清楚地标注着2014年和2015年她分别领到了2000元救助金。2016年的救助金暂时还未发放,但是马桂萍说,社区工作人员说了,赶年前,钱肯定到账。

    “要不是政府这两年发救助金,我们的日子就更难过了。”马桂萍说,女儿马娟6年前被查出患有肌张力障碍症,生活不能自理。为了给女儿治病,家里不仅花光了所有积蓄,而且负债累累。

    她说:“女儿得病后,每个月仅医药费就得四五千元。家里一个月收入不过两三千元,为了给女儿治病,各项开销是一省再省,到如今我们一家四代八口人还挤在儿子100平方米大的房子里。”2013年底,社区将马桂萍列入救助金发放名单。2014年年初,马桂萍领到了第一笔救助金。

    市民政局副局长杨玉梅介绍,2014年,吴忠市安排特困群众救助资金465.5万元,分别向2006名特困群众和1286名困难残疾人发放2000元、500元特困救助金;2015年,市财政安排437.2万元,分别向1886名特困群众和1200名困难残疾人发放2000元、500元困难救助金。2015年年底,市财政再次安排438.5万元,为全市1891名特困群众(含537名特困残疾人)和1206名困难残疾人发放2000元、500元困难救助金,进一步保障了因病、因残、因灾返贫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五保供养为老人编织幸福梦

    1月2日早8点,住在市民族敬老院的65岁回族五保老人张明堂和64岁的老伴儿马发土结伴到餐厅吃早餐。吃完早餐,老两口开始了一天的生活——在屋里看电视、到院子里晒太阳、和人聊天娱乐,生活充实快乐。张明堂说:“敬老院的院长和护工像对待父母一样对待我们,春节、古尔邦节、重阳节,啥节都给我们过,就连老伴儿都是来敬老院后,院长为我们牵线搭桥促成的。这把年纪了还能有伴,就是福。

    2007年,张明堂和马发土住进了市民族敬老院。张明堂说,初到敬老院自己心里还有些不情愿,独身一辈子,没有老伴儿做伴,也没有子女赡养,他的心里总有些不是滋味。住进敬老院后,院长和护工无微不至的照顾让他心里的结慢慢打开了。“2012年,院长给我介绍了老伴马发土,还为我们张罗了婚事,我这一辈子的遗憾在敬老院里都填补上了。去年11月,院里住了多年的老人袁洪福去世了,他活到了90多岁,后事也是院长请了阿訇给操办的。”说起如今的生活,张明堂很感恩。

    市民政局救助救灾科干部马玉兰介绍,多年来,吴忠市严格按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将五保供养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确保五保老人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市12所敬老院均设有食堂、医疗、娱乐、康复及文体活动场所。截至目前,全市五保供养对象2920人,其中,集中供养五保对象880人,分散供养五保对象2040人,集中供养率35%,集中供养标准平均为5800元/年,分散供养标准平均为3332元/年。

    民生建设为孤儿撑起保护伞

    为了让孤儿和其他孩子一样正常生活,2012年,吴忠市把建设儿童福利院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纳入民生工程,建设了总投资900万元、占地面积18.4亩、建筑面积达4430平方米的儿童福利院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为孤儿撑起了一把保护伞。如今,这所福利院已经成为22个孩子真正的家。

    今年4岁的党浩然在福利院已经住了3个年头。这几年,在福利院工作人员的悉心照料下,他从一个患有唇腭裂的婴儿,变成了一个健康爱笑的小朋友,在他的眼中,院里9个护理员都是他的妈妈。护理员李春雪介绍,去年,福利院在中国收养中心为孩子办理了手续,如果有合适的领养家庭,孩子就会回归正常家庭。院长高文忠介绍,福利院为市内孤残儿童提供养护、康复、医疗、教育、托管等服务。福利院最大的孩子16岁,最小的孩子只有1岁,每个月政府都会为这些孩子们发放孤儿津贴,让他们生活有保障。

    截至目前,吴忠市共有孤儿1708人,其中,市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孤儿22人,社会散居孤儿1692人。孤儿津贴发放标准为事实孤儿每月500元,纯孤儿每月700元,儿童福利院孤儿每月1000元。

    真情救助让流浪乞讨人员归家

    2015年12月3日,家住同心县丁塘镇团结村的村民马凤清接到了同心县民政局的电话,说他失踪了多年的女儿找到了,就在吴忠救助站。听到这个消息,马凤清立即和家人赶到了吴忠救助站,找到了失踪5年的女儿马晓娟。看到完好无恙的女儿,激动不已的马凤清在领着女儿回去后的第二天,就将一面锦旗送到了市民政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的手中。

    市民政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救助管理站站长闫磊说,近年来,吴忠市先后开展了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今冬明春专项救助行动等多项有针对性的救助工作,对年老、年幼、残疾、有精神病史等特殊群体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妥善救助。2015年,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975人(次),共护送和协作救助返乡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8人(次),没有出现救助不及时或人员伤亡的现象。(记者 白雯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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