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监管网格实施量化管理 开展监管执法大排查

28.02.2015  15:37

中国环境报讯见习记者张平崔万杰     针对环境监管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将2015年确定为“环境保护执法年”,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大排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宁夏自治区环保厅将推动市(县、区)政府将本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环境监管网格,落实监管责任。尽快建立完善区、市、县3级监管机制,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划分监管区域等级,健全完善监管档案,严格监管措施。

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监督检查,重点对煤化工、染化、制药、生物发酵、造纸、淀粉、火电、电石、铁合金、焦炭、钢铁、金属镁、水泥及皮革鞣制等高污染生产企业进行细致排查,进一步解决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该处罚的要坚决处罚到位,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及时移送,该限期治理的要督促彻底治理,该关停的要一律关停。自治区环保厅还将重点加强督查巡查,按一定比例对国控和区控重点企业进行抽查,指导市(县、区)政府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督促指导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严格履行日常环境监管执法责任。

同时,宁夏自治区还将实施环境保护全面量化控制管理,坚持总量控制、分类治理,建立全区环境保护全面量化控制管理体系,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质量改善指标、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进行量化细化,对全区所有污染源拉清单、列明细,通过“拉条挂账”方式,落实各市(县、区)、工业园区和企业的责任,提升环境保护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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