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合并代收系统启用
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合并代收系统启用
故意拖欠将面临3倍以下罚款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寇莉苹)昨日,银川市城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原本定于今年4月1日启用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合并代收系统,因新系统调试,最终于5月12日正式运行,目前整体运行状态平稳。
当天上午,在湖滨街一家水务公司网点,家住幸福世家的刘女士体验了一站式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合并代收系统后说:“缴水费的时候,就能提示垃圾费有没有缴,还可以分期缴纳,这样更合理。”
生活垃圾处理费与水费合并代收系统运行后,我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行政区内居民、单位(含不同行业、不同业态)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一并委托银川中铁水务集团自来水收费大厅实行代收,并且按每个水费缴费周期同步缴纳,居民每户每月4元,商业网点按不同面积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利用中铁水务集团的系统,主要是改革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方式。”银川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所主任刘忠平向记者介绍说,利用水务平台代收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仍坚持三不变原则,金额不变、收费名称不变、收费性质不变。
自2003年起,银川市研究制定了《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处置费用及征收管理费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此外,针对故意拖欠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银川市城管局将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