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9日19时30分,接到群众电话报案称:在灵武市东盛街城隍庙东门口处,一辆电动车倒在路中间隔离杆旁边,有一人趴在路面,生死不明。接报后,大队值班民警王瑞带领协勤王志强、李永利迅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只发现一辆电动车倒在路中,没有受伤人员,经初步勘察,并未发现该电动车有与其他车辆的接触痕迹。现场勘查结束后,民警正待撤离现场准备到医院寻找受伤人员时,过来一青年男子认领事故现场的电动自行车。民警经详细询问后得知,青年男子王某,系灵武市东塔镇果园六队村民,当天干完活驾驶电动自行车回家途中,行至城隍庙门口时,因突发癫痫病导致车辆失控摔倒,起身后神智不清,一直步行至东郊市场处才发现自己的电动自行车不见了,随后沿途返回至事故现场时发生了上述一幕。
民警核查清楚后,将电动自行车发还给王某,因担心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回家途中再次发病,民警王瑞驾车将王某连同电动自行车送回东塔镇果园六队家中,并亲自交到了王某父亲的手中。王某父亲见到民警将其儿子安全送回感动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