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核查灵武市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项目

03.12.2015  09:29

11月22日-23日,按照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的安排,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胡继平副处长一行2人对我市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自治区林业厅马学军处长全程陪同。

22日上午,核查组听取了我市2011-2015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2013年项目实施情况,查验了项目计划下达、作业设计编制、自查报告等内业资料,并按核查要求,现场抽取了郝桥镇、白芨滩林场2个造林单位、18个小班、3562.9亩人工造林面积。下午,核查组分两组对抽取小班的面积、树种组成、保存率进行了实地核实。

23日上午,核查组召开了核查情况反馈会。经核查,我市2013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项目各类业务档案资料齐全,项目严格按照建设批复实施,造林面积核实率为100%,乔木防护林和经济林的保存率达到项目规定的合格标准,以人工草方格+灌木林的造林方式得到了核查组的肯定。核查组同时指出了我市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一是造林主体以林场、乡镇为主,未能很好的发动社会各界参与项目建设;二是现场核查的部分人工草方格+灌木林的苗木保存率达不到项目要求的合格标准,需要进一步进行补植。对此,杨军局长均给予了答复,并立足我市实际,就项目资金计划下达时间晚于造林施工季节、乔木防护林补助标准低等问题与核查组进行了交流,为今后项目管理办法调整提供依据。


报送单位:灵武市林业局  报送人:龙彦荣  审核发布:汤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