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环保厅采取多项措施有序推进贺兰山东麓环境整治工作

20.06.2016  17:02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主席专题会议精神,自治区环保厅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加快推进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环境整治。截止目前,533家污染源企业已完成整治443家,核心区12家整治企业已完成整治5家、基本完成整治3家,贺兰山东麓环境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自治区环保厅专门成立了以赵旭辉厅长为组长、孔令彬副厅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三次协调联席会议、四次工作推进会,指导、协调、落实工作任务和整治责任,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先后多次约谈了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负责人,要求狠抓重点、突破难点,找准突破口、牵准牛鼻子,确保整治工作做到了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措施到位。 二是制定政策措施。 自治区环保厅在总结前几年整治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及周边环境整治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整治时限、整治目标,确保整治工作重点突出、抓手到位、责任明确。 三是坚持技术引导。 根据自治区政府安排部署及领导调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下发了《自治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贺兰山东麓拌合站环境污染防治要求》,并按规范要求打造6处示范点,于 3月中旬和5月下旬分别组织畜禽养殖业和拌合站企业负责人进行现场观摩,取得了学习先进治理经验,提高规范化整治水平的明显效果。 四是加大督查力度。 自治区环保厅先后10次联合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贺兰山东麓产业园区管委会、国土资源厅、银川市人民政府等多个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现场督查指导,截止6月份,共下发通报4期、督办函5期、通知3份,有效促动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五是完善工作流程。 针对整治工作头绪多、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建立整治工作台账,从企业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等方面进行系统统计,为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提供可靠信息。 六是强化部门联动。 环境综合整治是个系统过程,需要全社会和各方面共同协调努力,厅领导小组要求各地环保部门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强化部门联动,主动与当地国土、林业等部门交流信息、沟通工作、形成合力,通过齐抓共管,加快整治进度。

针对目前整治工作中部分企业整治积极性不高、部分地区整治进度缓慢等问题,自治区环保厅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整治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一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继续做好牵头抓总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计划和整治方案,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行动迟缓、整治成效不显著的进行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督促限期整改。特别是指导督促银川市抓紧实施分类整治方案,实行“拉条挂账”销号制,加快整治工作进度,在规定时限依法完成分类整治。督查各地对超标排污、违法建设、群众举报的环境违法案件,及时立案,严肃查处,该处罚的处罚到位,该挂牌的挂牌督办,该停产的责令停产,该移送的及时移送,该提请当地政府关闭的及时提请限时关闭。 二是实施污染分类治理。 针对不同类型养殖行业,督促各企业建设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解决异味和粪便污染。针对产区核心区采砂石等建材企业,按照《银川市采砂采石粉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要求,紧盯企业开展防尘、降尘、抑尘工作,加强废弃矿区治理工作,全面恢复生态植被和景观。 三是突出整治工作重点。 对产区核心区内未开展整治、整治进展缓慢的企业,将责成银川市环境保护局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要求,约谈属地县区人民政府,要求其加快整治进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污染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四是落实执法联动机制。 督促地方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属地责任,组织环保、农牧、国土、林业、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动配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认真落实整治措施,加快整治速度,切实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五是适时组织整治验收。 以现场核查、逐条销账的管理模式,加强整治工作督查力度,建立和完善整治管理档案,对企业分类整治完成情况逐一验收,并做好“回头看”工作,巩固整治成效,为贺兰山东麓酿酒葡萄品牌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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