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万众创新”优惠政策 最高可获100万

10.08.2015  11:16

  我区出台“万众创新”优惠政策

  孵化基地最高可获100万元奖补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白雨濛)8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近日我区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悉,《意见》下发后,我区将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创建工作,对达到地级市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标准的,由所在地级市给予每个孵化基地不低于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达到国家和自治区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标准的,由自治区给予每个孵化基地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意见》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或通过盘活商业用房、闲置厂房等资源提供成本较低的场所,或利用原有的经批准创建的各类园区,建设创业基地,为创业者打造一批创业示范基地,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同时,《意见》中规定,自治区将建立完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鼓励科研人员带头创业。

  “对于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自治区人社厅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意见》下发后,将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通过合作实施、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

  在农村青年创业方面,自治区将实施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通过助推农村青年通过开办特色农产品网店、创办电子商务服务点等方式创业致富。此外,自治区还将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和进城创业。通过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搭建一批农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见习基地。支持农民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积极组织创新创业农民与企业、小康村、市场和园区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