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自治区政府召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曾一春指出,农业普查作为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基本情况、准备把握“三农”发展变化最重要的统计调查方法。要通过农业普查,摸清我区家底,知己知彼,有助于我们科学决策,更好地推动“三农”发展。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县(区)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普查的重要性、迫切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尽快行动起来,安排好普查工作。曾一春强调,农业普查要结合我区实际,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创新普查,精心组织,靠实责任,明确普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一要完善普查方案,在方案制定过程中,既要按照国务院要求,完成好各项规定动作,同时也要紧贴宁夏实际,创新制定自选动作;二要做好“两员”选聘和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智能数据采集终端使用方法;三要抓好宣传动员,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介,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曾一春要求,全区各地各部门要通力协助,形成合力,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为农业普查提供有力保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统计局作为牵头单位,要勇做核心枢纽,各单位按职责分工,主动对接配合,各市、县(区)政府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自治区农普办要加强对各地的检查督导;二要落实普查经费,根据分级负担的原则,各市、县(区)普查经费要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自治区财政厅要全面统筹,确保普查人员补贴、普查设备等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三要强化工作作风,普查数据的质量是普查的生命,要严格执行方案,使普查结果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王凌主持会议
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贾红邦汇报了我区农业普查各项准备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具体工作安排。
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自治区统计局总统计师金国华对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工作进度安排及考核评比办法进行了说明。
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宁夏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进度安排》及《宁夏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考核评比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