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火纷飞中的《立功证》和《报功书》
盐池石建文先生的手中珍藏父亲的一张《立功证》。证书是白布质地,长22.5厘米,宽22厘米,文字竖排,主要文字有:石生孝同志在罗局聚歼胡匪的战斗中光荣立功经评定为甲等功臣此证。下面是师长刘懋功、政治委员左爱等的名字,时间是1949年7月×日。全文没有标点,其中,姓名“石生孝”三字,“甲等”的“甲”和时间是手写的,其他都是印刷体。
在立功证上盖有五枚红印,其中盖在立功证上的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步兵师政治部印”,在最后合缝处盖的是“中国人民步兵第一师政治部”,还有吕正修、魏玉晶、张午三人的私印。
经查核相关资料和走访得知,石先生的父亲石生孝,是绥远省沙县(现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撒拉齐镇)人,早年父母双亡,流浪度日。从1939年起开始在傅作义麾下当兵,参加过绥远抗战中的五原战斗,在战斗中连长中弹身亡,石生孝因子弹打在身上装的一块银圆上,幸免受伤。1949年1月1日他所在的35军101师被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平改编,石生孝加入了解放军,参加了解放天津的战斗。天津战役胜利后,石生孝被编入西北野战军第四军十师29团二营五连五班担任班长。
1949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在陕西扶风、眉县地区的渭河两岸布下了口袋阵,准备围歼胡宗南和西北“二马(马步芳、马鸿逵)”,战斗很惨烈,最后二营五连的阵地上只剩下副连长和石生孝两个人。就在他们准备与阵地共存亡时,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十一师赶来,堵住了逃窜之敌。战斗结束后,在清理战场时发现,二营五连188名战士在这次战斗中只剩下了8人(后来3人又因重伤牺牲),石生孝的左肩部中弹负伤。战斗结束后,十师给石生孝颁发了《立功证》,并批准他火线入党。1952年3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军区第一野战军司令部、政治部,发给石生孝一等功《立功证》,并给他的家乡发去了《报功书》。
《报功书》内容如下:
贵府石生孝同志为人们解放事业光荣参加我人民解放军,四军四师任排长。因在四九年罗局战斗中荣获一等功实为贵府之光我军之荣,除嘉奖外特此驰报鸿禧。并致贺礼。
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军区第一野战军司令部、政治部
一九五二年三月一日
这是一份给石生孝家乡亲人的报功喜报,可惜石生孝早年父母双亡,他的伯父也在寻找他父亲时抱病身亡,家乡没有任何亲人。喜报寄回后,被他人作为垫衬照片的相框纸,直到60多年后,才回到了儿女的手中。(刘国君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