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16.03.2015  19:44

    银住建发〔2015〕111号 

市政府办公厅: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一是调整、完善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责任人,明确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二是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内容,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四是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制度》等,做到有方案、有重点、有方向。五是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带头深入基层单位督查工作,指导局属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及时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科学化。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创新载体,形式多样。我局通过政务公开栏、宣传栏、彩页、信息交流、网站、媒体、报刊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开,着力构建快捷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一是对外开通部门网站,公开相关业务的办事程序、申报资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法律依据、监督电话;二是内部办公平台开辟了党务政务信息交流台,对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干部任免都按照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三是设置政务公开栏,各类信息及时公开刊登,设立督办投诉电话,接受监督,同时做好群众的咨询答复工作;四是通过《银川晚报》等对房屋预售公告、拆迁公告、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公示、带污上路及其冲洗设备专项整治行政处罚、优秀“凤凰杯”评选结果、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节水用水宣传、亮化工程、市政道路建设工期及交通封闭情况等事项及时进行公示;五是在交易大厅放置《政务公开查阅指南》,印制宣传彩页,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方便群众办事。 

  (二)突出重点,惠及民生。我局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确保重点公开工作的切实落实。在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限价商品房建设、分配、销售管理等住房保障过程中,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一是加大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宣传,各管理单位及办事窗口均设立政策咨询台及咨询电话,各项政策规定、审批程序等张贴上墙,实行“三审两公开”的住房保障政策。对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房源进行公开摇号销售,确保房屋销售全过程的公开透明。二是严格监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限定经济适用住房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公开经适房申购程序,严格审查经适房申请人资格,强化监督,使真正符合购买标准的人群能够住到经济适用住房。三是严格审查廉租对象申报人资格,在银川晚报上公开公示申报人的情况,定期审核廉租对象家庭收入情况,通过建立健全年检巡查、交叉审核、身份信息的合并比对等措施,对已不再符合保障资格的家庭实行退出机制。四是建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月报表制度,加强对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专款专用。 

  (三)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2014年,在银川市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网公开我局及局属各单位的财政资金信息,包括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和2014年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预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 

  2014年度,我局通过银川市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系统、银川市住房保障局门户网站、银川建设网、局办公平台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并按照规定及时编印《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内容》,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余条,制作党务政务展板46块、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名片2200余张,使群众对行政办事流程知晓率大大提高,方便了群众办事。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行政应诉11件,涉及房屋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房屋拆迁等。发生行政复议案件2起。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载体建设有待进一步优化、创新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在以下三方面,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操作办法,完善相关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工作开展得力,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及时、主动将相关信息传递给广大群众;三是继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认识,稳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总体要求:按照中央、区、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具体目标:要通过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办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管理;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遏制腐败现象;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要通过扎实工作和不懈努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成为各单位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 

    主要内容:凡政务工作中运用职权办理与群众、企业和社会其他方面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都要根据工作职责和行业特点,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形式向广大群众、企业和社会公开。要抓住涉及关键工作、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从内容和形式上重点加以深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环节以及本单位工作的重大问题都要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和群众公开。 

    推进方式: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不断丰富、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完善公开机制,通过展板、公示栏、会议等形式如实公开,充分利用局域网、新闻媒体、报刊杂志等宣传重点工作,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时,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 

    今后,我局将不断总结经验,开拓创新,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行以文明服务、依法行政、勤政廉洁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确保公开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的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