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银川市2015年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企业申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银川市2015年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企业申报活动的通知
2014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企业申报活动,经过县(市)区、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专题会议的初评、复核、终审,最终评选出33家诚信承诺企业,并在全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治理工作推进会上予以表彰。各新闻媒体对33家诚信承诺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经验做法加以宣传推广。通过开展此项活动,建筑业企业自我约束科学管理能力进一步强化,社会效果十分明显。
为了大力弘扬建筑业企业科学管理、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形象,强化企业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诚信企业在银川建筑市场健康发展,以典型引导带动其他企业规范用工和科学管理,畅通企业发展绿色通道,搭建可持续发展平台,更好的服务诚信守法企业,促进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正本清源,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银党办〔2014〕8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在我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企业申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银川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业活动的开发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劳务企业(含市政工程类、建筑装饰类)。
二、申报条件
1.开发建设单位申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按规定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工程款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到位;在拨付工程款时将工资先期剥离,并监督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将工资通过银行支付给农民工的;
(3)农民工工资支付有专人监管,有管理办法和支付流程;
(4)无将工程肢解行为的;
(5)在银川市行政区域内的开发建设项目,3年以上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被申请败诉案件和群体性上访案件的;
2、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按规定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在拨付工程款时,核算出农民工工资并监督劳务企业及其各班组将工资通过银行直接支付给农民工的;
(3)无分包、转包和挂靠行为的;
(4)农民工工资支付有专人负责监管,管理规范,有制度性的管理办法和支付流程;
(5)在银川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施工项目,3年以上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被申请、败诉案件和群体性上访案件的;
(6)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3、劳务企业申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建立健全实名制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2)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并将工资通过银行直接支付给农民工的;
(3)无分包、转包和挂靠行为;
(4)在银川市行政区域内的开发建设项目承包活动中,三年以上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被申请、败诉案件和群体性上访案件的;
三、申报方法及其受理
1.开发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及劳务企业自评自愿申报;
2.在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劳务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50名以上农民工联名推荐;
3.申报时请提交:①企业自评总结,②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和支付流程材料,③银川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企业申报表(登录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gycrs.com.cn下载中心下载)。申报材料2000字左右,内容必须完整、真实。材料和表格以正式文件和电子版两种形式同时报送。
4.申报受理。
(1)在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从事建设施工跨境企业(单位)申报材料,报至项目辖区人社局,经辖区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征求同级法院、信访、公安、住建、劳动仲裁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后,上报市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
(2)在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从事建设施工的企业(单位)申报材料,报至县(市)人社局,经县(市)区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征求同级法院、信访、公安、住建、劳动仲裁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后,上报市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
(3)在自治区、银川市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并在银川辖区内从事建设施工的企业(单位)申报材料,报至银川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征求同级法院、信访、公安、住建、劳动仲裁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后,上报市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
5.受理申报联系方式。
(1)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卜兴玲
联系电话:6888918邮箱:[email protected]
(2)银川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公室联系人:张华
联系电话:6080017邮箱:[email protected]
(3)兴庆区人社局联系人:陆涛
联系电话:4011847邮箱:[email protected]
(4)金凤区人社局联系人:陈子龙联系电话:5018842邮箱:[email protected]
(5)西夏区人社局联系人:王金山联系电话:6851001邮箱:[email protected]
(6)永宁县人社局联系人:贺永龙联系电话:8019672邮箱:[email protected]
(7)贺兰县人社局联系人:石长文联系电话:8063934邮箱:[email protected]
(8)灵武市人社局联系人:马维军联系电话:4038756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实施步骤
1.申报时间: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15日。
2.上报时间:2016年1月30日前,各县(市)区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审查后,以正式文件一式三份上报市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
3.评审认定:2016年2月1日至2月29日,市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审定。
4.公示公告:2016年3月上旬,在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告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企业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
五、政策优惠
被认定的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企业,自公告之日起,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宁人社发〔2011〕338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银川市行政区域内的开发建设项目3年内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许可不再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前置手续。
2.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在市场准入、项目开发、土地出让、规划许可、招投标等方面作为重要依据给予优先安排。
3.3年内免予劳动保障年审和日常巡查,在专项执法检查中以自查为主。
4.在银川市建筑业诚信系统中给予相应的加分。
5.在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各类评先选优活动中予以推荐。
六、失信惩戒
被认定的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企业,自公告之日起,凡在银川市区域内的开发建设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被申请、败诉案件和群体性上访案件的予以以下惩戒:
1.在新闻媒体和行业系统公告为农民工工资支付失信企业名单。
2.取消在银川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建设项目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优惠待遇。
3.从下一年度起,取消三年内申报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企业资格。
4.取消当年度各级评先晋优资格。5.在银川市建筑业诚信系统中给予相应的扣分。
七、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本次申报评审活动。
2.要层层倒查已受理的投诉举报台账记录,联动审核,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以种种理由不履行管理责任、支付主体责任而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了举报投诉、败诉案件、群体性上访的企业,审核实行“零容忍”的否决制。
3.对审核把关不严,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导致失信失诺的企业被认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此次申报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开发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及劳务企业应及时主动申报,各县市区按时间节点认真做好自评、初评上报工作,过时不再受理。银川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24日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