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将实施2016年区内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计划

27.06.2016  22:03

自治区教育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决定2016年继续开展区内免费师范生试点工作。

中小学教师。招生计划由自治区教育厅统筹安排,列入自治区一本提前批次录取。录取中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且符合自治区招考规定的宁夏籍优秀高中毕业生。2016年试点院校招收本科层次师范生免费教育计划为300名,招生专业全部为小学教育专业。由宁夏师范学院承担,学制4年,学籍纳入国家正规学籍管理。在校期间,免费师范生享受国家普通本科生相关政策待遇;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教材费和住宿费由自治区财政按相关规定标准补助给学校,学校不得向个人收取费用。同时,自治区财政为每位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提供生活费补助。宁夏区内免费师范生入学前,由培养院校负责,学生及其担保人、培养院校、自治区教育厅共同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在宁夏乡村学校从教8年以上。自治区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2016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为宁夏培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免费师范生计划为50名,列入一本批次录取。录取专业分别为: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7名,机电技术教育专业5名,自动化专业6名,数字媒体技术专业6名,应用心理学专业4名,城市轨道交通专业3名,智能交通技术运用专业3名,英语专业2名,电子信息工程专业7名,财务会计专业4名,电子商务专业3名。中等职业学校免费师范生免费教育费用由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负责协调落实,免费教育费用标准为12000元/生/年。中等职业学校免费师范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免收学费、住宿费,适当补助生活费和国家职业资格证培训及考试费用,延长修读年限期间费用自理。学生及其监护人、培养院校、自治区教育厅共同签订《职业教育免费师范生协议书》;承诺毕业后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免费中职师范生相关政策,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从事职业教育工作不少于10年。

政策详情:关于2016年实施区内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