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开展新《食品安全法》百日学习宣传活动

15.07.2015  13:30

近日,固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区)食安办、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从7月初开始,集中利用三个月时间,从监管人员、食品企业及其从业者、社会公众三个层面,分层次、大规模组织开展学法普法活动,在全市掀起百日学习宣传新《食品安全法》新高潮,为新法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环境。

在抓好监管人员学习培训方面,要求抓好直接监管人员尤其是市场监管人员的学习培训,确保在9月底前完成从市到县(区)、到乡镇(街道)特别是基层监管人员的全覆盖;抓好业务骨干的学习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新法培训班,在提升业务技能的同时培养一支新法宣讲师资队伍;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学习培训,将新法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用新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在抓好食品从业者教育培训方面,要求突出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将学习新法作为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并纳入食品从业者继续教育内容;突出食品企业重点岗位人员的培训教育,抓好食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培训教育,使其具备从业所需的基本法律素养;突出将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融入培训教育过程,以赛促学,以学促赛,强化食品企业尊法、学法和守法经营的内生动力。

在抓好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方面,要求运用好传统宣传载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面向全社会广泛普及新法知识;创新开展新媒体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单位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及手机短信、户外广告、车载广告、监管企业电子屏等新媒体深入群众、宣传深度广度强的优势,强化新法的宣传普及,其中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利用“固原阳光消费”微信平台,分期分批公布新法要点,近距离面向公众普及新法知识;要融宣传于执法监督中,在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中进行宣传,确保新法宣传与日常监管两不误、两促进;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新法宣传普及常态化、制度化。

(马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