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商局开展非法集资风险大排查活动
针对我区非法集资案件频发、群众利益难以保障的情况,自治区工商局近日对全区投资类(管理、咨询)企业风险进行大排查,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此次检查的重点:一是严格查验市场主体准入风险。通过依法查验营业执照、企业法定登记事项,重点检查投资类(管理、咨询)公司的名称与其经营范围是否相对应,经营范围是否符合标准。二是排查非法集资广告风险。加强对各类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查看是否建立此类广告发布档案。三是切实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和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以“资本运作”等方式从事的传销活动,防范或消除非法集资行为产生的社会危害。四是检查企业信息公示情况。对辖区投资(管理、咨询)企业年报及企业自主公示信息进行排查,查看企业年报是否及时完整、自主公示信息是否及时准确。
通过检查,对核准涉及《商业银行法》所规定金融类业务的经营范围,及时提示企业限期办理变更手续。住所、经营场所不实的,责令变更登记,逾期不申请变更登记的,依法予以处罚。对超范围从事涉及金融业务和经营资金融入与融出业务的,依法查处,并将违法情况通报金融管理部门或银行业监管机构。对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停业连续超过6个月以上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吸收存款、投资理财、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等违法广告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未查验证明、未核实广告内容,导致发布非法集资广告的,依法从重处理。对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或者线索,将及时依法移交有关执法部门侦办。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向社会发布投资类(管理、咨询)等不属于金融机构或准金融机构企业涉嫌非法集资风险警示,提示广大人民群众提高防范意识。
自治区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加强部门间的联系协调,形成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合力,积极防范和处置投资经营风险;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努力营造良好的民间资本投资环境,教育广大群众合法理性投资理财,自觉抵制诱惑,远离非法集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