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环保局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
近年来,由于我县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综合利用水平低,一些企业由于没有规范的贮存处置场所,工业固体废物随意倾倒,环境二次污染等问题时有发生。为使我县工业固体废物更加规范化的管理,我局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全面加强全县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一是规范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单位内部管理,建立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明确负责人和责任岗位,负责人应熟悉固体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对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运输、处置等环节明确管理责任人及管理要求。二是严格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资料档案,按年度向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并由原申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核定。申报登记内容发生重大改变的,应当在发生改变十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报。三是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配备工业固体废物计量设施,建立详细的台帐记录,明确去向,利用、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必须与有利用处置能力的企业签订合同。贮存、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在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场所和贮存、处置场安装在线监控装置,确保监控装置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网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四是贮存、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单位要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必须分类堆存,防止二次污染。工业固体废物进入贮存、处置场必须分类堆存,在废渣贮存处置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保措施,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同时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不得接受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Ⅰ类场禁止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混入。五是做好贮存、处置场的关闭和封场工作。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运营管理单位在贮存、处置场服务期满或因故不再承担新的贮存、处置任务时,应分别予以关闭或封场。关闭或封场前,必须编制关闭或封场计划,报请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永宁县环保局 陈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