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通报11家建筑单位不良质量行为

13.05.2016  09:35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李鲲鹏)5月12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有11家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在施工建设工作中存在不良质量行为。同时对7起问题事件提请行政处罚,并于近期进行了通报。

  2016年1月至4月,全市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工程质量记载不良行为共11起,涉及单位11家。其中建设单位不良行为3起,主要存在未按规定重新报审材料变更、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施工单位不良行为5起,主要存在施工时做法与设计图纸不符,技术负责人质检员验收资料存在代签情况等。监理单位不良行为3起,主要存在监理单位未尽职的情况。建筑市场企业信用不良行为扣分9起,涉及的5家施工单位存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经理无故长期不在施工现场以及不在工程施工管理文件上签字或加盖注册章,签署虚假文件。涉及的4家监理单位存在未按统一验收标准组织验收,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进行签字等行为。4名建筑施工项目经理因未按照合同约定在岗履职,未按照规定在验收文件或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或由他人代签等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并记分。7家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被提请行政处罚。

  处罚的事实包括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未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已开工建设;未取得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做法等行为。市住建局对今年前4个月建设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不良行为和违规企业处罚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参建单位进一步增强诚实守信意识,制定整改方案,彻底消除质量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