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审计局采取有效措施推行“阳光审计”

02.03.2016  11:09

今年以来,中卫市审计局提升审计质量,从规范投资审计程序、强化现场复核、建立四方会审制等方面入手,使“阳光审计”落到了实处。

规范投资审计程序。以文字和流程图相结合的方式,从审前调查→委托中介→现场复核→数据核对→四方会审→业务定案→审计报告等各个环节,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审计工作有序进行。

强化现场复核。将工程量现场复核做为投资审计的关键环节,内容包括:建筑安装、装饰装修等工程的现场抽样复核和设备材料采购情况与实物核对两项内容。审计人员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中介机构专业人员一起,依照相关合同、招投标文件、工程施工图纸、竣工图纸、现场变更签证和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进行逐项审查验证。

建立四方会审制度。审计项目现场复核及数据核对结束后,必须组织四方会审会议。由建设方、施工方、中介机构、审计机关领导及法规审理、科负责人、审计组人员参加,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存疑进行公开讨论、确认。让建设方、施工方充分享有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将审计征询意见、投资业务审定与工程造价定案合并进行,增强了审计各方的沟通,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防范了投资审计风险。(中卫市审计局  张西兰)